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20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共有三类,分别是:
1.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2.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
3.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二、立项原则
1.坚持人才引进、培养与学校办学定位相结合的原则。引导高校结合办学定位,科学制定引进、培养人才工作规划,既要坚持高标准,又要切合学校实际。
2.坚持以学科(专业)建设为中心的原则。鼓励高校“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围绕重点学科(专业)、优势学科(专业)、新兴学科(专业),培养和积聚优秀人才,促进学校走特色化、高水平办学道路。
3.坚持培养与引进有机结合的原则。引导高校在抓好人才引进的同时,大力推进现有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拔尖人才队伍建设。
三、项目有关要求
1、项目立项按照“校级评审推荐、省级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学院组织专家按照教育厅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师资队伍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经集体讨论后,在指标限额内在院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后经集体研究择优推荐。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校推荐的项目进行规范性审核,并予以公示、备案,未达到申报条件或公示有异议且被核实的人选将不予备案。
2、申报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经费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支持,不足部分由所在系部或项目负责人自筹解决,如经费无法落实,不得申报。
3、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由学院自行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验收和公示,并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要求将已验收项目情况,以学校正式报告形式统一报至教育厅人事处备案。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于2020年2月10日之前将各项目的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以及申报人的项目申请表、附件材料纸质胶印版各二份、申报人的电子版材料WORD版、PDF版(个人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合成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学校名+姓名+申报项目”)报学校科研处。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各部门按项目分别建立文件夹压缩发送。
个人附件材料的报送要求:请对照申报的项目要求准备,包括职称、学历学位、身份证、专业带头人、外语水平等必须的证明材料放进附件里面,汇总表中“近5年主要代表性成果、项目简介等有限定字数的”请勿超字数。
附件: 1.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2. 2020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指南、申请书、表格下载(含填表说明)
科研处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