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类实验实训室设备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2019.04.17阅读次数:
    根据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近期拟建设一批实验、实训室,依循招标法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我院机械类实验实训室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用供货单位。
    一、招标内容
    机械类实验实训室设备
    二、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本项目投标公司及公司股东,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
    7.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8. 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9.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10.投标品牌提供本地化服务、三年内高校案例至少两例
    三、具体功能要求
    具体功能参数要求等详见技术标书
    四、投标文件要求
    1. 报价一览表:总报价和最低优惠价;
    2.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方式;
    3. 违约处罚条款;
    4. 投标书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五、数量:见标书(以实际发生量结算)
    六、安装地点:合肥新站区学府路1号
    七、投标须知:
    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所有的设备(软、硬件)、技术服务、布线、安装调试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
    3. 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通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交招标人;
    4. 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都应参加,若投标代表缺席,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竞标;
    5.标书费200元,投标保证金30000元,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或汇入招标人的账户(电话咨询)或交学院财务处。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满予以退还(无息),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行合同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人没收: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投标人撤回投标书;
    (2)不按招标文件合同期内到货;
    (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货物和实际供货不符,验收不合格;
    (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26日上午9:30,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将被拒收。(如遇投标方对技术参数有疑问可在开标时间前两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小组书面提出,招标小组将予以答疑。)
    八、评标办法:  开标程序为先公开开标,再分别议标,评委根据性价比综合评标。对未中标单位,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九、安装期限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中标方于2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之后,招标方在7个工作日内,付给中标方总款的95%,余款(质保金)在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付清。
    十、项目概况:  1、热处理实验室设备 2、机械设计实验室设备 3、机械原理实验室设备 4、机械制造工艺实验室设备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9年4月26日上午9:40,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也将被拒收。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学院四楼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
    十二、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5155132058         0551-64380394                   

                          学院招标领导小组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备注:具体参数以纸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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