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专业建设,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申报限额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立项数 |
本科 |
||
1 |
品牌专业建设(高水平高职专业) |
2 |
2 |
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
2 |
3 |
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 |
2 |
4 |
智慧课堂 |
2 |
5 |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
2 |
6 |
高水平教材建设 |
2 |
7 |
高水平教学团队 |
2 |
8 |
教学名师 |
2 |
9 |
教坛新秀 |
2 |
10 |
基层教研室示范项目 |
2 |
11 |
教学研究项目(含重点和一般) |
6 |
12 |
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
2 |
13 |
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
1 |
|
合计 |
29 |
二、相关要求
1、各类项目须按照“附件1”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其中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2年。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申报,同类项目超过2项的要进行排序报送。
2、2018年12月25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各一份(双面打印)报至科研处(不接受个人材料,非教学岗位人员申报材料可按学科专业门类归口到各教学单位)。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材料命名格式:项目类别+姓名+项目名称)。
3、学院组织专家对相关项目进行评审,在限额内确定立项项目。
4、今后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将从院级质量工程项目中遴选推荐,获批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再作为院级项目立项。
5、已有在研国家级、省级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报所在系部。
2、系部推荐。所在系部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具体推荐意见,择优向科研处推荐。
3、专家评审。学院选聘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公正的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
4、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发文公布。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科研处联系人:梁雪,联系电话:64313717
附件:
1.2018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2018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3.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表格等材料
1、各类项目须按照“附件1”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其中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2年。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申报,同类项目超过2项的要进行排序报送。
2、2018年12月25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所申报的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各一份(双面打印)报至科研处(不接受个人材料,非教学岗位人员申报材料可按学科专业门类归口到各教学单位)。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材料命名格式:项目类别+姓名+项目名称)。
3、学院组织专家对相关项目进行评审,在限额内确定立项项目。
4、今后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将从院级质量工程项目中遴选推荐,获批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再作为院级项目立项。
5、已有在研国家级、省级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申报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报所在系部。
2、系部推荐。所在系部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具体推荐意见,择优向科研处推荐。
3、专家评审。学院选聘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公正的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
4、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发文公布。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科研处联系人:梁雪,联系电话:64313717
附件:
1.2018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2018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3.各类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表格等材料
科研处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