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08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专业建设类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2.特色(品牌)专业
(二)课程建设类
1.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
2.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建设项目
3.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1.教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教学成果奖(竞赛认定类)
3.教坛新秀
4.教学名师
5.教学团队
6.名师(大师)工作室
(四)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
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2.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五)卓越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类
1.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2.大学生创客实验室
3.高等教育质量品牌基地建设
二、申报要求
1、请各系(部)、相关单位认真学习项目申报指南,根据学院发展和系部建设的需求,积极组织申报。
2、项目申报数量,学院不设限额,但各申报单位请务必排序上报。未排序的,默认上报汇总表顺序为单位排序。
3、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教学研究类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4、在研的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尚未结题者,此次不得申报。
5、其他相关要求参照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三、时间节点与流程安排
1、8月18日-9月4日,各单位组织申报工作。
2、9月5日,各单位报送申报材料(申报书、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联系电话:18351452175,联系人:梁雪。
3、9月7日-9月17日,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
4、9月18日-9月25日,上传相关材料至教育厅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纸质材料报送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
四、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项目书,按时上交材料,学校将按照申报指南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和推荐。
教育厅通知链接网址:http://www.ahgj.gov.cn/72/view/4455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