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对学生往返家庭与学校区间乘坐火车时(只限寒、暑假使用),实行凭附有火车票优惠卡的学生证购票办法,现将有关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1 、学生优惠卡由教育部、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监制。优惠卡为“非接触式可读写集成电路芯片”标签,运用先进技术对其内部进行信息存储并加密,采用纸封装特制,粘贴在学生证上使用。
2、优惠卡由学院教务处用配套仪器写入乘车信息,使用至学生毕业;第一次启用的优惠卡出厂时已输入可乘坐的次数4次,之后在每学年的下半年(10月至12月),由学院教务处在优惠卡中按每学年4次充磁,其他时间不予充磁。
3、优惠卡每张7元,一年只能使用4次,由需购买优惠卡的学生自付。
4、凡新购买优惠卡的同学需谨慎填报乘车区间(一经写入无法修改),每人只能购买一张火车票优惠卡。
5、如果有学生父母在外地的,填报乘车区间与家庭住址不一致的,需要提供父母所在地的暂住证复印件。(例如。合肥—北京,需要提供父母在北京的暂住证复印件,否则一律不许办理)
5、 请各专业辅导员(可指派班干部)在10月27日前,以专业为单位将费用交至学院财务处(行政楼三楼东头)。 10月31日前把信息表(见附件1)和财务处票据交至教务处刘老师处((行政楼三楼310)),以便集体办理。(以专业为单位,不接受小班为单位)
澳门mgm美高梅app教务处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