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安徽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皖教体〔2013〕4号)要求,现就活动相关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我和大艺展”征文和优秀组织奖等上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资料
各高等学校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安徽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皖教体〔2013〕4号)有关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我和大艺展”征文和优秀组织奖的要求和数量报送相关资料。
二、报送方式
1. 艺术表演节目。请将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表(附件1)、节目明细表(附件2)以及节目光盘、U盘于2014年6月30日前(以寄出地邮戳为准)寄至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联系人:余鑫(地址: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邮编:241000,联系电话:0553-3937111)。每个节目需分光盘单独报送,一式两份;U盘刻录所有节目视频。同时将报送表(附件1)、明细表(附件2)的电子稿发送至电子信箱:yssjzx@163.com。节目视频可使用“暴风影音”软件打开,每个节目需单独录制成单个视频。节目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机位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报送的光盘和U盘封套上需贴标签(不可直接在光盘上贴标签),注明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形式和指导教师姓名(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手机号码。节目视频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演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申报优秀创作奖的节目须在申报时做出节目独创性承诺并加盖学校公章。
2. 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请将艺术作品报送表(见附件3)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报送表(见附件4)及作品分别于2014年6月30日前(以寄出地邮戳为准)报送至安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联系人:杨涛(地址:芜湖市九华山南路189号,邮编:241003,联系电话:0553-5910562);同时将艺术作品报送表(见附件3)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报送表(见附件4)的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287721811@qq.com。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其中,艺术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可在作品背面注明。校长和学生的摄影作品须提交的电子图片用U盘报送,U盘封套上需贴标签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作品名称。报送的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艺术作品每名作者限报1件。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报送总数不限,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
3. “我和大艺展”征文:征文由各高校评选后统一报送,每所高校可报2-3篇,请将征文报送表(附件5)和纸质文章一式五份,于2014年6月30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前,邮寄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邮编:230061;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联系电话:0551-62831843;联系人:汪家军。同时将报送表和征文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532058766@qq.com。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学校、院系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
4. 优秀组织奖:各高校报送优秀组织奖申请报告以及本次展演活动的通知、活动实施方案、活动简报、经费安排,集中展演秩序册、节目单以及活动总结、图片声像等材料,于2014年6月30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前,邮寄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邮编:230061;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联系电话:0551-62831843;联系人:汪家军。
5. 艺术论文: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按《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通知》(皖教秘〔2013〕497号)要求报送。
三、有关事项
1. 各高校上报的参评节目、作品和征文必须来自于本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展演活动各类获奖证书的填写以各高校报送表的信息为准。请各高校务必认真核实、填写报送表中的各项信息;上报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改。
2. 对获奖节目、作品和征文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征文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报送学校承担相关责任。
3. 有关文件和表格可在“安徽教育网”公告栏中下载。
附件:1. 安徽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表
2. 安徽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明细表
3. 安徽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报送表
4. 安徽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报送表
5. 安徽省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我和大艺展”征文报送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