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1阅读次数:
 

各系、部,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3〕74号)文件要求,现对我院2011-201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1-201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二、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已到期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填写结题报告,及整理相关成果用于公开展示;未到期的项目填写进展报告。我校将成立项目检查验收领导组和专家组,开展检查验收工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也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进行实地检查或抽查。

项目纸质材料11月30日前报教务处,一式一份。

电子版务请发至446458081@qq.com

联系人:李冬,电话65786815。

到期项目原则上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需上交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

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澳门mgm美高梅app教务处

                                          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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