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我校毕业生就业途径, 经与合肥市教育局、蜀山区教育体育局协商,现就我校2013届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以属地管辖为原则,自愿申报。我校2013届已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及普通话测试成绩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本科毕业生均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
2、学习成绩: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环节,达到毕业要求。
3、身体状况:经合肥市体检站教师资格认定专项体检合格。申请人须申报前自行携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合肥市体检站”(合肥市公安局对面,即六安路68号院内,电话62610039)参加教师资格认证体检,并在
4、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测试成绩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申报语文学科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学科要求:原则上申报人员的“申请任教学科”应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相近。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1、网上报名。
申报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须选择“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须选择“合肥市教育局”。
具体网上报名步骤说明见附件。
2、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必须经现场确认方可生效,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弃权。
确认时间:
确认地点:院就业指导中心。
确认内容:院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接收、审核相关材料并填写意见、签名等。
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必须网上填写后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按份装订,并在封面加盖院系公章,在申请表右上方写上学号和专业全称);
2、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正反面);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报名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按要求填写,学院党委盖章);
5、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
6、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
7、《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一份;
8、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毕业证书发放后提交复印件);
9、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用的照片同底,两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贴1张,另1张背面写上姓名、学号、专业,留供证书用)。
(四)相关要求
1、材料建档。请申报人员务必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教育学及心理学合格证或成绩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等复印件用A4纸复印,连同《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依次装订成册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给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否则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现场确认时负责审核《申请表》填写信息、身份证、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和普通话证书原件,并分别在复印件上签署是否“属实”和本人姓名。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申报。
照片单独存放;其它材料整理后装入申报人档案袋。申报档案材料送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密切关注“合肥教育信息网”、“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网站相关信息,按相关要求、时间参加认定部门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教师资格认定较为复杂,未尽之处请咨询受理和认定教育局或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电话65786782,陈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
1.网上报名表格填写相关解析
2.《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确认名单》(样表)附件一.doc201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确认名单.xls
就业指导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